昨天看到小王子的這篇:「當大型旅行社離開YAHOO奇摩首頁廣告之後」的文章,接這再引到這一篇,我必須承認,這些旅遊業者真是夠「團結」。

我自己往後面去猜,也許有兩個結果。第一個是 Yahoo!奇摩開始搞分化運動,在目前團結的業主中,找到一個幸運獎得主,施以大惠:「我 Yahoo!奇摩挺你三個月,若是願意此時跳出來當龍頭,保證從此一路長紅,將對手拋在千里之外」。另一種妄想: Yahoo!奇摩乾脆從次集團中找出一個有潛力、有實力的代表(也要乖一點吧),集中資源拱出新王者......。

不過,這不算是我關心的問題。

我認為,有一個現象,或許逐步 or 緩步的開始改變包括實體通路、網路通路的經營方向。我想提出的一個觀點,就是「獲利」。

井底之蛙也好,以管窺天也罷,我想給創業的朋友一個可以思考的方向:「獲利」。

除了有大金主以外,多數如我這般年紀(我知道啦,現在的創業者比我年輕多了)的市井小民邁入創業這條路,多半都還是運用極其有限的積蓄、貸款等等資金。因此「獲利」是絕對重要,絕對是當下就不能忽略的問題,千萬不要來個「預計 12 個月後損益平衡,然後 24 個月後營業額達 500% 的成長」。萬一走上這條路,10 有 8、9 都在第 11 個月結束,或者在第 25 個月,發現 500% 的成長依舊入不敷出而決定收山...。

怎麼說?這幾年,看到很多「網路」公司,明明是賣商品的,但是就是超會搞「行銷」,像是曾經鬧的滿城風雨的「半價網」(對,連結沒用了,因為已經...沒有在用了!)或者是最近很熱的「數字在盒子裡」(對,沒放連結,因為...網站還在用當中!)。這兩個例子,我不是要談他們成功?或者失敗的原因,而是在於他們用非常吸引人的「行銷概念與手法」,打造出來的這一塊看似擁有廣大需求的市場,其實是很難實現的。

「買賣買賣」,有人買,也有人賣,這個交易就可以成立。買的人得到需要的商品,賣的人獲得合理的利潤。便宜乃至於半價的商品,當然有人買,只是有沒有人要賣,賣的人有沒有利潤,而且必須是合理、足夠的利潤。

開商店的都愛看人潮/流量,愛看點閱率、成交,甚至營業額,反正這些個數字越多越好,但是真正能不能支撐所有支出、花費、成本的關鍵,還是要回歸「獲利」。

以零售批發這個產業來說,商品是最重要的利潤來源。利用店面、網站、門市人員、網站界面等等資源整合而成,將商品以合理、符合買方需要的價格賣出,獲得利潤。很簡單吧!

回頭來看小王子的這篇:「當大型旅行社離開YAHOO奇摩首頁廣告之後」的文章,其實我相信其中也包括一點很重要的原因:文章內這幾個團結的旅行社,發現他們過去投入如此龐大的經費、人力,縱然流量、業績都成長了,但是獲利卻不見得提高。舉我自己一個不才且失敗的經歷:我第一次經營網路商店選擇了 Yahoo! 購物通(網勁),一年運作下來,扣除商品、物流等必要成本,發現獲利並不如想像中理想。原來,自己雖然開了屬於自己的網路商店,但結果不過是幫 Yahoo! 購物通(網勁)打工賺零花而已。

創業的朋友:創業的目的是獲利。行銷,不過是個方法而已。如果你正在運用網路銷售商品,記得要經營的是「網路商店」,而不是「網路行銷公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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