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券!顯然現在來談這個議題還不嫌晚,頂多就是告訴大家小弟無法先知先覺,只得市場早炒的沸騰之後,才來兩三句閒語。

NT$ 3,600 的消費券可以買到價值 NT$ 7,200 的商品?用消費券購物可以抽獎,獎項包括電腦、房子,一座島?這下子五星飯店要搶、百貨公司要搶、地方政府也在搶。連網路購物也都搞了個超商取貨讓買家可以利用消費券來購買,這場全民消費運動說有多熱,它就有多熱。

說我不愛,那肯定是說謊,只是消費券真的可以滿足我的敗家慾望?「大餐免了,小吃倒是可以多嚐幾道」!

換個角度,商家怎麼收消費券?消費券的價值究竟怎麼估算?

「NT$ 3,600 的消費券 = 新台幣 NT$ 3,600」。這個算術問題有錯嗎?如果沒錯,那為何「新台幣 NT$ 3,600 = 價值 NT$ 7,200 的商品」?百貨公司的禮券,面額 NT$ 3,600,也就是可以當作新台幣 NT$ 3,600 來消費,頂多你是個超級大戶,拿到有九折優惠,但是「NT$ 3,600 的禮券 = 新台幣 NT$ 3,600」一樣成立。

這一個月來,包括 NOVA 管理部(台北、台中)、網購業者,或者一些原廠供應商,幾乎天天都來問:熊老闆,你收不收消費券?有沒有超級專案?我的答案:1. 收。2. 沒有。

消費券等同現金,客人要用,沒理由不收。搭配專案?或許挑個幾樣商品進行個均一價的優惠還算可行(消費券、現金都收),但特別為了優惠券搞個超值專案,我倒是完全不想。為何?難道拿現金、信用卡的就不能同享優惠?話說我的領取通知單也收到了,這 NT$ 3,600 就當領個紅包,在歲末年終之際,在敗家的過程裡,享受一下「賺到了」的心情。

註記:才剛發完這篇文章,就發現這篇可能讓我自打嘴巴的新聞
雖然iPhone推出剛滿一個月,市場上正熱,但林仁紅表示,為了響應政府活絡經濟的政策、且為了滿足iPhone迷購新機過好年的心願,特別大手筆加碼補貼,對學生族群尤其優惠,只要持3,600元全額消費券購買iPhone,除了原方案既有的高額補貼外,還可再折抵原購機方案價格達7,200元之多,一般客戶則可折抵6,000元,但此破天荒的優惠僅到三月底,且為免過年期間需求超過預期恐有缺貨的可能,請欲持消費券購買iPhone的客戶動作要快!


1/13 補充:為了不讓自己感覺被巴了兩掌,今天又看到這個資訊

這個方案還是有條件限制的,首先 iPhone 3G 的消費券專屬費率購機者最短租期必須簽30個月,等於2年半,而且需使用該方案的指定語音資費 30 個月和 mPro 資費兩年,期間都不可以調降資費,也不能提前用其他方案。


其他的費率方案我並不考慮,主要是 iPhone 3G 若是沒綁到 3G 吃到飽的 mPro 方案,勢必用起來綁手綁腳,但這個消費券方案裡,顯然有個很大的陷阱,語音資費和 mPro 資費的使用期間竟然不同步?換算必須另外多繳 6 個月的 mPro,加上整個使用合約必須拉長綁到兩年半,只能說「NT$ 3,600 的消費券還是等同新台幣 NT$ 3,600 的價值」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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