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帝時,大容作雲門,大卷… 《呂氏春秋》根據古籍,「雲門」是中國最古老的舞蹈,相傳存在於五千年前的黃帝時代,舞容舞步均已失傳,只留下這個美麗的舞名。

一九七三年春天,林懷民以「雲門」作為舞團的名稱。這是台灣第一個職業舞團,也是所有華語社會的第一個當代舞團。...以上摘至雲門舞集網站簡介


一把火,把雲門舞集的鐵皮屋給燒了。

這兩天,很注意這個新聞,只因為在我過去 10 年的工作生涯裡,雲門舞集佔了其中的 15%,也正是我很重要的轉折點。不過,我想談談我對「雲門」的感覺與「文化」這件事的想法。

第一個觀賞的完整舞作,是 1998 年的「水月」,也帶給我對「雲門舞集」與「林老師」最大的尊敬。在觀賞「水月」之前,得知舞作音樂選自「巴哈無伴奏大提琴組曲」,這也是我極少數較常聽的古典音樂曲目...。整場演出,除了開始的 10 分鐘,我抱持著聽音樂+看舞的情緒,而後,我就再也沒注意到音樂,而專注於舞台上的視覺表演。



「水月」讓我完全忽略掉原先熟悉的部份,體驗一場視覺與聽覺水乳交融的演出。

這是我第一次接觸雲門。在四年後,我加入了雲門舞集,擔任行銷企劃工作,也進一步認識雲門舞集。工作的細節,包括與林老師的互動,表演藝術市場的深奧,對我其實是有壓力的。然而,與過去工作經驗中最大的不同,在於「表演藝術團體」、「非營利組織」的身分。

尤其「非營利組織」這個身分,代表著需要募款,需要不在乎回收的投入。林老師說過一句話:如果我們的民眾,無法固定、持續將收入的一小部份用做買書、買唱片,看演出,觀賞展覽...,那這裡就沒有「文化」可言。而台灣的市場似乎也正式如此,使得台灣的「表演藝術」環境愈形艱困。

xx文化祭?xx文化節?「文化」不應該是一種口號、一種語言、一種圖像、一種活動...。「文化」應該是一種行為、認同。雲門的一把火,雖然不見得可以喚起政府、台灣社會對「文化」的重視...。如果你也可以,用你的行為,實際支持你認同的「文化資產」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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