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自己吃過虧,所以對同業某一類動作就是很感冒。

搞代理經銷業務,有兩種最基本的路子:一是極大化,用競爭對手無法跟上的資金大手筆進貨、鋪貨、銷貨。另一種則是搶「獨家」,或是走特定族群路線的「分眾」商品。有足夠資金的代理業者,基本上還是會殺入大眾商品,對於分眾、獨特性商品,反而不會太有興趣。但是,對於資金有限,四處挖寶的小小代理商,除了自己「挖」,「copy」和「follow」也是一條捷徑。

我很喜歡去國外網站到處搜尋有趣、好玩,或者功效獨特的商品,當然還是脫不了數位周邊這個領域,幾年下來,和國外打過交道的原廠也不算少,許多即使沒實際合作,但也三不五十會透過 MSN、Skype 相互分享一些小道消息。令人訝異的是,幾個國外原廠常問我的問題,竟然是:XX 公司你知道嗎?他們是做什麼的? OO 公司你認識嗎?他說要代理我們公司產品,可是我們已經跟台灣的 OOXX 公司合作了...。

會有這種事,其實也只能說這就是商業行為。對於不請自來,況且又抱著大把鈔票的客戶,原廠沒有理由不出貨。只是,從源頭開啟的競爭,往往也會延燒到通路的競爭。怎麼說?花了大筆資金進了貨,就需要通路的銷售,問題是相同的商品,勢必會遇到相同的通路,搶來搶去,就變成價格的廝殺。

前兩個月,以前公司請的一位小兄弟也自行創業了,代理了一款來自奧地利的數位小袋,很有特色,賣像也不錯,吸引了不少通路商詢問,其中也有一間頗有名的日系數位商品貿易商。後來,據說付款方式雙方並沒有達共識,合作也不了了之,但是當時這間有名的貿易商,撂下一句:這種商品你以為只有你有嗎?兩星期後,奧地利原廠便來電話詢問: XX 公司你認識嗎?他們打算引進大量的商品......。

「前人種樹,後人乘涼」,現在似乎成了「前人種樹,後人施肥」,搞得不知道這棵樹變成誰家的。這是一個很難有解的現象,只是我實在不願意用「適者生存」來作結論。小小的商業競爭,難道不能有「創新」?一定要充斥著「copy」和「follow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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