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週末,公司的「人事」讓我有些困擾。

打從去年底至今,公司成員換了近 25% 的人力,包括幾位年資兩、三年以上的年輕朋友。

朋友說:我們年輕時也是這樣啊,做了一兩年就想換換環境。或者:人人都有夢想、生涯規劃、進修學習...。

又最近新聞:新加坡評「台灣人才流失嚴重 台灣驚覺事態嚴重」。

想了想,除了台灣薪資水準過去 10 多年來幾乎都沒有成長以外,公司要怎麼留住人才?

「加薪」?多點「福利」?真的嗎?看到天下雜誌:我不要當工作狂!巴黎Work Show這篇文章,我突然想到:工作能不能多一點「幸福」?

記得看過一篇文章,有個歌手說:當歌手很幸福,可以唱自己喜歡的歌,也可以唱別人喜歡的歌;有位畫家說:當畫家很幸福,可以畫眼裡所見的景象,或是畫自己腦海裡的畫面...。

我不會唱歌,而且也不懂畫畫,所以我選擇了當個「商人」,引進我自己喜歡的東西,也把這些東西賣給和我一樣欣賞這些商品的人。

我覺得我是幸福的,因為我的工作讓我有機會「碰觸」我喜歡的商品。但是,在我工作的時間裡,多數時間我並不是在把玩、欣賞這些我喜歡的商品。甚至,我大多數時間都是無趣的看著電腦,想著如何回應斤斤計較的供應商,以及需索無度的客戶;從一樓搬運數以百計的箱子到地下室,因為貨運大哥人力也有限,或者是得另外多付費用;管理 104 人力銀行上的履歷資料,為了讓自己可以管人而不是管事...。

仔細算一算,或許真正幸福的那一刻,不過是每天朝九晚五工作裡那麼丁點的 10% 時光,然而那 10% 的幸福就夠了?

我喜歡辦公室裡有一種「認真的味道」,我喜歡辦公室裡有「愉快」的聲音,我貪婪的期待辦公室裡有「幸福」的感覺。

要把人才留住,需要的是「幸福」。

嗯,知道了尋找的東西,就好辦了?夥伴們,我們一起來找「幸福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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